离职证明原件可以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离职证明原件不可以要回来的。
应该重新履行离职手续。如果当事人在新公司属于试用期,还没有到社保备案,或者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直接要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的用途具体如下: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离职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开具,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公司和自己的物品,并且双方签字;
2、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交员工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个人留存证明原件;
2、可将原件交相关部门(单位)审查,如需上交,建议上交复印件;
3、若确需上交原件,或者离职证明原件丢失,建议请用人单位配合重新出具离职证明。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法,一个人不能同时与两个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第二家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为此,第二家公司在招聘员工时,要员工出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此证明自己聘用员工是合法的。因而,第二家公司(新公司)要员工已离职的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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