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7月从成都某大学毕业,毕业后就在成都一民营企业工作,当时由于是毕业后找到工作,档案等材料在毕业时候就转回我所在的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2002年10月我参加公务员考试,2003年被正式录取为乐山某县的公务员。但在录取后,我的工龄是按照录取为公务员开始计算。 我记得人事厅有文件,工龄应该从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计算,即我的工龄应该从毕业时候开始算起。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文件?如果有,请发一份。
计算工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