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该如何计算?

我妈高中毕业后,在镇政府当了两年的临时工,后来转到一个地方企业做了两年的工人,后来该企业破产,又转到另外一个企业做工人,直到97年破产。

现在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工龄时,劳动局不认可先前在镇政府和第一个地方企业总共4年的工作经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劳动局。

你办退休手续是在那里办,我先估计你是在社保局办,以下以此为准。
如果是在社保办退休,工龄就是按你的交费年限计算的。在政府当临时工,前两年有办临时人员参加社保的(我正好在社保局做过半年,负责这个事),不知道你们那现在还可以办临聘人员社保,咨询一下社保局或人力社保局社保科。如果可以,去政府找当年给你妈的工资单,再复印,盖章,搞定。如果不可以办临聘人员社保就不能认定。
在企业做工的,企业没给你交社保,就没有办法。
如果你妈不是交社保,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就直接去人力社保局工资福利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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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1
收藏推荐 编辑同志:我现在是泰州弹力衫厂全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从1959年开始参加工作,1961年下放到农村,1985年经市劳动部门批准在该厂工作,当时订的是计划外合同,直至1991年正式转为计划内全民合同制工人。我今年已56岁,请问我退休时的连续工龄如何计算?1959年~1961年参加工作的3年工龄算不算?江苏毛嘉祥毛嘉祥同志:来信收悉。你信中询问的关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部工资局(62)中劳薪字第186号、(64)中劳薪字第344号、(64)中劳薪字第522号和中央国务院中发(1966)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你的情况如符合下列情况,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1.解放后由于精简机构、关厂、并厂或者缩减生产被精简回乡、回家,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曾经自行离职,离职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2.解放后由于所在私营企业单位歇业而离职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不论是经统一分配参加工作的,还是被政府劳动部门介绍参加工作的,他们离职以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本文共计1页) 如何获取本文>>
第2个回答  2014-08-12
找到你母亲在以上二个地方上班的证据就可以说服劳动局,第一个找领导签签字容易搞定,第二个企业已经破产了估计有点难
第3个回答  2014-08-11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
第4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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