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什么时候能拿到

十级伤残,在广州上班。单位说:
『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以『本人工资』来说,并且要等到离职时才给。
『1个月的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因为受伤后没有『离职』,所有没有这笔钱。
『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自己各单位商量,还没有明确说要怎么给我,言下之意是没有明确说要给多少。
请问,单位给我的回复合法吗?我有看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上面最后提到本人工资不到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算,请问上面3条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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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9
亲: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依据工伤级别给与的伤残补助金,这个一旦伤残定级以后,就可以申报领取,申报的次月应该到公司账,就可以发放了。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员工提出离职以后应该支付的,如果该员工不离职是不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执行情况略有不同,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4-10-27
『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以『本人工资』来说,等伤残鉴定出来后就可以领取。追问

如果本人工资不到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这一项赔偿是以本人工资来算,还是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算呢?谢谢。

追答

按统筹地区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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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0-27
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单位无关。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你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支付。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4个回答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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