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土地证上的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出于特定目的批准使用,而出让土地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转让;
2、取得方式不同:划拨土地可能需要缴纳安置补偿费用,出让土地则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时无土地补偿费用,不能转让或租赁,而出让土地使用者在国家征用时有相应补偿;
4、期限不同:划拨土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通常无使用期限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为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和出让土地可能关联不同类型的房产。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1、划拨方式:指国家无偿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者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出让方式:指国家以有偿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使用者需要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划拨土地的使用限制:通常划拨土地用于特定的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设施,使用者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4、出让土地的使用自由度:出让土地的使用者在遵守国家规定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较大的使用和处置自由度;
5、权益保障的差异:出让土地通常有更明确的土地使用权保障,而划拨土地可能面临政策变动的风险。
综上所述,土地证上的划拨和出让存在着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期限和房屋类型等方面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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