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了,如果再复婚,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啊?

如题所述

离婚后购买的房屋再复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离婚后全款购买的房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后只付了一部分,复婚后共同还贷,则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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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30
你好!如果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女方,那么就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如果两人复婚,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仍归女方单独所有。
第2个回答  2021-09-30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了,那么这个房子就成为了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两个人再复婚的话,房子还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当然,这是在法律上来说的,其实既然两个人复婚,又走在了一起,不应该分的这么清楚,在婚姻道德关系的问题上,还是应该算共同财产的,如果分的这么清楚的话,不利于夫妻之间的关系
第3个回答  2021-09-29
离婚时房子判决给女方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改变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21-09-30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了,如果复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离婚了判给女方,就是女方私人财产,再复婚,就是女方婚前财产所以不是共同财产谢谢希望大家珍惜自己幸福生活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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