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但现实中好多单位规定会有类似规定,请签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为员工提供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请假等原因而取消。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扩展资料
延伸阅读——公司规定请假超3天自费缴社保:
在重庆江津上班的老王爆料称,他所在的公司今年1月21日突然张贴出通知,明文要求:1个月内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该月的保险费要全额自理。全年请假超过24天,以自动离职处理。
对此,劳动监察部门表示:企业行为不符合规定,这样做已涉嫌克扣工人工资,“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涉及劳动争议,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在劳动关系中涉及有争议的情况,还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