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什么时候颁布的

如题所述

2007年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但是2020年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版》),对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做出了最新的规范和要求。

01 重疾新规的变化

这次发布的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已经可以看到有重大的变化!我们抢先来看一看,主要的变化在哪里。

变化一:25种重疾拓展至28种重疾和3种轻症。

本次意见稿在原有25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了3种重疾,分别为:

〡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〡 严重克罗恩病

〡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对核心的3种重疾进行了科学分级,按照临床的表现分为严重和轻度。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新增3种轻症疾病,分别为:

〡 轻度恶性肿瘤

〡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〡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到底有哪些重大疾病,奶爸整理了以下重大疾病修订前后对比表:

(重大疾病列表修订前后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变化二:限定轻症保额不高于重疾保额的20%

 

《规范修订版》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之前保监会从未对轻症有过任何定义,此次新增了3种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就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设置了“轻症”保障,就一定要涵盖这3种。

同时要求,这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需要注意一下,是《规范修订版中》新增的3种轻症赔付不得高于20%,并不是所有的轻症。不要搞错重点哦~

这三种轻症,都属于高发轻症,按照之前的保险产品,轻症理赔甚至可以高达45%并且递增赔付。

一旦设定理赔额不得高于20%,可想而知,消费者的损失是极大的。

以“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给大家举例:

(不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对比)

红字为调整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钢铁战士的定义,跟新版的比,区别不大。

但新版按轻症赔,赔20%。而钢铁战士是按中症赔,赔60%保额。

即使是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因为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还是需要家人来协助生活。

只赔20%,明显不足以弥补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整体来看,对保险公司的好处更大,能拉低理赔的成本。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不算利好。

02 《规范修订版》会对重疾险有哪些影响?

有小伙伴会提问:“新规出台后,以前买的重疾险怎么办?也会跟着变化吗?”

保险行业协会在《规范修订版》里明确了这点:“本次修订不影响正式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疾险合同。”

也就是说,旧版重疾险继续按照原有规定的保障进行理赔。

比如刚刚提到的“甲状腺癌”,不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按重疾进行赔付。

而中症方面,在《规范修订版》中暂无提及,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自主调整的。

那么,重疾险在价格上是否会因新规而降价?

奶爸有整理重疾险的价格表,可以看看:《重大疾病保险价格表,哪款重疾险最便宜》

其实,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开发的重疾险价格已经很低,正处于“打价格战”的状态。

保障接近的产品,保费仅几百块之差。而后新出的产品,也很难再降低价格去进行竞争,更多的比拼都放在了产品的保障责任上。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价格因素上,买保险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保障,适合自身需求的才是最好的。

 资料来源:奶爸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29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在2007年就颁布的。但是2020年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版》),对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做出了最新的规范和要求。要是有朋友不太懂重疾险可以戳这里了解:《最全解读:重疾险是什么?到底有什么用?》

01 重疾新规的变化

这次发布的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已经可以看到有重大的变化!我们抢先来看一看,主要的变化在哪里。

变化一:25种重疾拓展至28种重疾和3种轻症。

本次意见稿在原有25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了3种重疾,分别为:

〡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〡 严重克罗恩病

〡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对核心的3种重疾进行了科学分级,按照临床的表现分为严重和轻度。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新增3种轻症疾病,分别为:

〡 轻度恶性肿瘤

〡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〡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到底有哪些重大疾病,奶爸整理了以下重大疾病修订前后对比表:

红字为调整部分。

变化二:限定轻症保额不高于重疾保额的20%

 

《规范修订版》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之前保监会从未对轻症有过任何定义,此次新增了3种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就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设置了“轻症”保障,就一定要涵盖这3种。

同时要求,这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需要注意一下,是《规范修订版中》新增的3种轻症赔付不得高于20%,并不是所有的轻症。不要搞错重点哦~

这三种轻症,都属于高发轻症,按照之前的保险产品,轻症理赔甚至可以高达45%并且递增赔付。

一旦设定理赔额不得高于20%,可想而知,消费者的损失是极大的。

以“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给大家举例:

红字为调整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钢铁战士的定义,跟新版的比,区别不大。

但新版按轻症赔,赔20%。而钢铁战士是按中症赔,赔60%保额。

即使是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因为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还是需要家人来协助生活。

只赔20%,明显不足以弥补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整体来看,对保险公司的好处更大,能拉低理赔的成本。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不算利好。

02 《规范修订版》会对重疾险有哪些影响?

有小伙伴会提问:“新规出台后,以前买的重疾险怎么办?也会跟着变化吗?”

保险行业协会在《规范修订版》里明确了这点:“本次修订不影响正式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疾险合同。”

也就是说,旧版重疾险继续按照原有规定的保障进行理赔。

比如刚刚提到的“甲状腺癌”,不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按重疾进行赔付。

而中症方面,在《规范修订版》中暂无提及,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自主调整的。

那么,重疾险在价格上是否会因新规而降价?

奶爸有整理重疾险的价格表,可以看看:《重大疾病保险价格表,哪款重疾险最便宜》

其实,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开发的重疾险价格已经很低,正处于“打价格战”的状态。

保障接近的产品,保费仅几百块之差。而后新出的产品,也很难再降低价格去进行竞争,更多的比拼都放在了产品的保障责任上。

03总结

大家还是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价格因素上,买保险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保障,适合自身需求的才是最好的。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去配置就好。

第2个回答  2019-11-21
巴纳德医生受一位病人的启发,他的一位癌症病人是个单亲妈妈,经过长期治疗后最终还是撒手人寰留下了他年幼的女儿,小孩子没有独立生活及经济能力,这让巴纳德医生很是心痛,他为了防止这样的事件源源不断的发生,就联合保险公司设计了历史上最早的重疾险,最初的目的就是能让病人拿这笔钱养病或者生活,但当时的重疾险只能保四种重大疾病。随后不久重疾险就被引入到中国大陆,也很快就成为保险类型中的佼佼者。
为了让客户更直观的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险产品,结合重大疾病险的发展以及医学水平的进步,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制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出重疾险时保障范围内必须包括保监局必保的6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了这6种重疾以外,还有19种高发重疾,保险公司可以选择。
19种高发重疾:
(1)动脉手术——须开腔或开腹手术
(2)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3)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6)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7)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8)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9)瘫痪——永久完全
(10)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腔手术
(1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2)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13)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4)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表面积的20%
(15)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16)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能力完全丧失
(17)语言丧失能力——完全丧失且经治疗至少12个月
(1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9)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第3个回答  2017-12-29
团体险变数很大的,不同的公司约定也不一样,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才行。
重大疾病的定义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是指导和规范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目前所有保险公司统一使用这一规范;
其中规定,所有重大疾病险种,一定要包括前面六类疾病,如果重大疾病达到25种,一定要按该规范指定的25种重大疾病,超过25种的,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拟定!
对于你所说的意外伤害导致肢体缺失残疾,要看残疾达到什么程度,比如缺失了手指头也是残疾,但没有达到重大疾病中约定的残疾程度,就不能按重大疾病进行赔付了;
但在团险险中,通常会得到按残疾等级进行的赔付,如果合同扩展为十级伤残的,可能赔付的范围会更加宽范,所以一定要会公司购买团体险时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是怎样的,这样才好最终确定。
你不妨去单位问清楚一下,这样可以更详细的回复你了。好吗?
第4个回答  2019-02-01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了我国首个保险行业统一的重疾险疾病定义的制定工作,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重疾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该规范做出了以下重要规定:
1.对25种常见重大疾病的定义及程度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即市面上保障25种以上重疾种类的重大疾病保险中,重疾的前25种疾病的定义及理赔标准完全相同。
2.重疾险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种发病率最高的6种: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即所有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应该包含以上6种重疾保障。
3.对重疾险的除外责任进行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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