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和小区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一:本质上来讲开发商自己的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委托的物业服务 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第二:开发商的物业服务公司,是和建设单位在一个集团下的子公司,在我国,这类公司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也主要定位在自己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为主;(目前在我国这类比较大的公司,比如:万科、万达、SOHO中国等,都是自己的开发商,自己的物业)

  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没有自己开发商可以给提供物业项目,只能通过自己投标去接项目;

  第三: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家公司,有一个优点就是发生一些纠纷等事情,他们可以内部自己协调,不至于业主找完开发商找物业;

  开发商和物业不是一家公司也有一点好处,当业主和开发商发生纠纷,物业公司不会站在开发商的立场来和业主和稀泥,有可能会站在业主的立场来共同和开发商解决问题;

  第四:综述:其实从法律及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讲,两种公司并无什么区别;我仅是从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的角度出发给大家分析了两者的区别。
  在我国,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家的情况下,就会稍显不同,但是这种模式运营的好,优点大大地,运行的 不好,就相互扯皮,业主倒霉的;
  但是独立的物业公司,就很明确了,业主该找谁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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