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转正申请表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满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劳动者试用期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但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工资应当按照正式期支付。用人单位如果不按已经转正条件对待,是事实上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在获得试用期工资的基础上,主张按正式期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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