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司法鉴定未出结论,法院可以开庭吗?

民事诉讼中,被告发现民诉状、委托书非原告本人签名,(真正原告是中风卧床,文盲老人)被告随即向法院递交笔迹司法鉴定申请书,在司法鉴定结果未出台前,法院可以开庭吗?

释疑:1、委托书非本人书写,但是如果意识清醒,能明白事情,文盲,委托书可以不用书写,只只需要按捺手印即可形成委托,是有效的委托。但是若如果没有清醒意识,则影响其诉讼行为能力,这样的委托就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即便出来判决如果有确切证据,通过再审可以撤销原判决,就是有点费时了。
2、现在法院立案确实考虑你提起的案例情况,现今大多数的法院立案,一般要求当事人本人当场到立案庭按捺手印。是立案审查问题。
3、关于是否开庭,这个鉴定申请属于立案审查问题,其中有多条途径可以确认是否是原告本人意思表示,如果法院确认了是原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则不会考虑这个鉴定结果,可以安排开庭。但是如果确定不了,则需要等待被告的这份鉴定结果,是不会安排开庭的,否则容易有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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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既然委托了司法鉴定还未出结论,当然不能开庭。
因为,第一,这个司法鉴定还没有出来,开庭的话也开不出什么结果,
第二,司法鉴定出来之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能有变化,如果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前开庭的话,在结论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变更了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是要再开一次庭,这个是纯粹浪费司法资源,所以法院一般不会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前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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