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不合理啊,因为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的时候,就应该和员工签订相关劳动合同,这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向这个公司提起诉讼,而且还能要求对方作出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根据规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必须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想背负这样的赔偿,那他就应该按照规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而且也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既然选择招聘员工了,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相关的保障,不要总是去钻漏洞,因为这件事情一旦被发现了,就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而且也会背上不好的名声,将来在业内的口碑也会变得很差,没有人愿意和你合作。
如果人们遇到了这样的企业,千万不要妥协,先和公司进行沟通,看他们是怎样的处理方法,如果他们一直是这个态度,那我们就可以选择去劳动局进行举报,申请劳动仲裁,让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如果解决得不是很完美的话,我们可以找一个专业律师向对方提起诉讼,因为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是没有任何错误的,是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只是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该做的事情,不要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因为一旦员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那用人单位就会面临高额的赔偿,而且还会受到相关处罚,所以为了公司有一个好的发展,一定要做合法的事情,不要总是做一些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