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母亲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户口需要什么

想把母亲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户口需要什么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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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31
想要把母亲的户口迁移到你的户口上,需要什么?首先呢你要去你的户口所在地去办一个准迁证明他会给你开一个单据,然后你带着你的单据和你的母亲去你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呢然后办理迁出手续。首先你必须要提供你之前办过的那个准迁证明,然后他会给你开一个把清楚手续办理单,然后让你去办理迁出的这个一系列的手续,完了钱 出之后呢,你再将你母亲迁出来的户口在落户,但是带着你的母亲一起落户到你你的户口本上就是在
第2个回答  2016-09-10
需要到你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你的户口本和母亲的户口迁移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0
  到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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