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名下的房产,妻子和儿女按照继承法怎么分?

如题所述

首先,需要确认该房产是否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析出妻子的部分后,才能属于丈夫的遗产,产生继承。在继承时,如果丈夫留有有效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丈夫没有有效遗嘱,发生法定继承,妻子和儿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参考法条: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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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2

婚姻永远是人们最向往的地方,但是很多人的人生却并不那么圆满。丈夫名下的房产,妻子和儿女按照继承法怎么进行分割呢?

 

一、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大家要知道丈夫名下的房产,其实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妻子跟丈夫对于这套房子都具有分割的权利,也就是说妻子有一半,那么另外一半就作为丈夫的遗产。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丈夫留下来的那一半,然后就会有妻子和自己的儿女进行划分。但是这套房子原本的一半是归妻子所有的,妻子和儿女进行划分的共同部分是丈夫所留下来的另外一部分。

 

二、继承份额是相同的

当然排除了小编在上面说的这种情况之外,账户名下的房产妻子和儿女是按照共同的份额来进行继承的,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法定继承人顺序来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及配偶都有继承的权利,而且他们继承的份额都是一样的,所以对这个房产应该进行平均的划分,然后按照人头数来进行划分,大家可以把这个房子的价值进行分割,然后补偿给妻子和儿女。比如说,丈夫的房产价值50万,那么可以把这个房产进行变卖,然后再按照相应的人数进行划分。如果自己的儿女是两个,那么也就是说这笔钱要有三个人来进行划分。

 

三、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遗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丈夫发生了意外死亡,配偶和父母以及子女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就是说他们享有继承遗产的一样的份额,而且应该是均等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并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该给予适当的照顾,如果说继承人已经尽了相应的义务,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第2个回答  2021-09-03
按照继承法来说的话,应该是父母也可以继承孩子的财产。所以肯定是父母继承1/3七子继承1/3,儿女也继承1/3。
第3个回答  2021-09-03
妻子和儿女应该是均比例分配。因为按照继承法,配偶和子女是同一顺位继承人,都是在第一顺位的。
第4个回答  2021-09-02
妻子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配,先拿到一半的房产,剩下的一半,妻子和儿女共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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