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在广东省内,但实际工作地点在我的家庭所在城市

劳动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在广东省内,但实际工作地点在我的家庭所在城市工作,现公司想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故意调我到省内其他如果我不去就算我旷工解除我的劳动关系,从而避免违约,这样合法吗?

合法。因为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范围是“广东省内”,你签了字,表明你同意该条款,那么该条款就是具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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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9
买断工龄这个词感觉就是一个历史名词,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已经是相当陌生了。
买断工龄活跃于改革开放初期,工人大批下岗出台的政策。即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从我国现行劳动法以及《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可以看出,“买断工龄”是被禁止的,不合法的,已经从那个大时代背景下退出历史舞台了。

社会上对“买断工龄”一般有三种解释,我们来看一下:
第一种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种的其实就是因为各种原因被离职或者辞职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根本不是买断。
第二种解释是指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予职工少量的补偿后,职工当即就可以“退休”,其相关待遇大约在原有工资收入60%左右,由企业负担。这种的在国有单位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这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买断。
第三种解释是指企业将职工的社会保险、住房、物业补贴等综合计算为一个年购买“价格”,现按职工的工作年限,一次性买断,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就此终结。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买断。
买断工龄的背景是我国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只存在于那个时代大环境下。在当前情况来看,也不存在买断工龄一说。员工如果再就业,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从当前情况来看其实就是单位打着“买断工龄”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经济补偿金。
所以有的单位以买断工龄为由解除合同,是一种说辞,而这种说辞就是错误的。工龄是肯定不能被买断的,在当前根本就不存在。员工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缘由。无故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劳动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29
只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都可以,并不违法。
第3个回答  2020-10-29
只要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确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就不算违法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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