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求助(关于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问题)

我这里是处于湖南省郴州市,由于新建宜章大道和S324线两条公路,政府征收了村里的土地。在补偿款下发到户的时候,就发生了争议。具体的争议有下面几个:
第一个问题,关于超生子女该不该获得补偿款的问题。
有一村民已经生了两个男孩,可前几个月又生下了一个男孩,确切的来说,这个一个算是超生,按理来说应该可以获取补偿款,可村里有村规,超生子女应年满14周岁才能分到村里的土地。而该村民现在就想获取补偿款,其他几个有超生村民却是小孩在满了14周岁才分到的土地,所以他们要求给予14年的补贴。
第二个问题:关于户口的问题。
一村民娶了个城市户口的老婆,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城里,他和两个小孩的户口是我们村的,(小孩为一男一女)现在他要求回来分土地补偿款,可他当初分的田只有他一个人的,小孩并没有在村里分到土地。现在想问一下,他们是否可以享受这个补偿款,包括他的妻儿。
第三个问题:关于早婚的问题。
一村民的女儿18岁就已经嫁出去了,但是没有打结婚证,户籍也还在我们村里,但一直住男的家里去了,也就是说已经是事实婚姻。现在他也要求她女儿应该分到补偿款。
第四个问题:关于户籍迁入的问题。
一村民十几年前妻子过世后,又娶了一妻子,后妻带来了一男孩,男孩在18岁后,户口就迁了出去。可最近听说要分钱,在前几天又把户口迁回了本村。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投机,他有没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款?
问题有点乱,请专业的相关法律人士帮忙分析一下,感谢!很急,在线等!

征收土地是按被征收的土地来计算的,你所说的就是城市化建设征用农村土地。
1:超生问题,你们地方有没有地方性规定?村规在此时是没有作用的。
2:他只能拿到自已的补偿费,妻子是一定没有的,必须是农村户口;他的儿女可以拿到补偿费,只要是这个村的户口。
3:这名女子是可以拿到补偿费的,户口在这个村。
4:算投机,但可以拿到补偿费。

但征地补偿费,即土地使用权人,地上物所有权人在征地时的补偿费,包括地上附着物,地下物。
人头费,就是对该村民的生活保障费,所以户口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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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4
第一个问题,关于超生子女该不该获得补偿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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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所谓村里的规定14岁以下不能获得征地款是毫无道理的,土地法规定本生产队农业人口都应该享受。至于什么14岁才分到土地然后要求得到补贴那是另一回事,在此不赘述。

第二个问题:关于户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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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妻子是城市户口,并且户籍关系不在村组,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享受生产队的土地款补偿;至于其子女,如果户口上在村组,并且是农业户口,则应该享受。

第三个问题:关于早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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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也未转出,不属于生产队的空挂户人口,就应该享受生产队的经济分配(18岁不满结婚年龄,事实婚姻不成立)。

第四个问题:关于户籍迁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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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18岁后,户口就迁了出去。可最近听说要分钱,在前几天又把户口迁回了本村。.....”算不算投机不重要,关键是看其户口的性质,如果当初转出户口,是农转非性质,现在是没有办法“非转农”的(除非是当兵回来,或者读大学回来),如果户口是非农,没有资格享受,反之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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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5-04
你好!既然是政府部门征地,则征地补偿这一快主要是看政府是如何规定的,比如在补偿的时候,是按照人头来补偿,即一家里有几个人(涉及不涉及到户口的问题),即补偿多少,还是按照所征收的土地的情况来补偿,即征收你家多少土地,则补偿多少款项。至于由村里所单独制定的规定不能作为分割补偿款的依据。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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