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8
、不按约定时间发放薪资属于违约行为,同时也是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试用期满没有及时办理转正也是违约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按上述规定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一是参照同岗位正式工的标准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二是按试用期工资增加20%,视为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同样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索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