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公司和我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2000元,转正的工资根据试用期表现而定。
昨天公司要跟我签合同,但是我看到合同里有这么几条规定:
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11年5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
(二)试用期为3个月,视工作表现,可适当延长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内)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165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甲方经营效益及乙方的效绩考核情况核定。试用期工资1320元/月。
这几条我就不明白了,当时面试跟我说的是试用期3个月,并没有说什么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延长试用期1—3个月的说法。
公司和我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2000元,转正的工资根据试用期表现而定。
我怕到时试用期过后,即使你试用期表现再怎么好,公司还是会让你继续试用期,领试用期的工资。
而且合同上的工资跟公司口头向我承诺的不一样,公司应该是为了少交点社保之类的,但是如果以后出现什么纠纷或者需要辞职事,我维起权了就可能会出现问题。
请问大家我应该怎么做?我打算今天去套领导的话,然后录音。不知道可行不?
谁有好点的办法?
合同我说带回来看下,暂时还没签。
不知道单位规定的:
(二)试用期为3个月,视工作表现,可适当延长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内)
是否合法?
2000并不含加班等总额的。
不知道单位规定:
(二)试用期为3个月,视工作表现,可适当延长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内)
是否合法?
1、询问核实,注意方法。可以询问面试告知2000的人员,问是否合同上写错了。
2、不合法。合同期三年的试用期只能是3个月(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