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28
三点内涵一是义务教育的性质为实行完全免费制度,即不但学杂费免,连书本费也免,甚至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二是接受义务教育,不但是公民应履的行义务,更是应享有的权利。适龄儿童失学,应视为侵犯其权利。三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政府,实现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对世界上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而言,这几点不但是共识,而且是实践,我想我们不应例外。
这次改革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周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
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都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