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的比赛新规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跆拳道竞赛规则 :
竞赛

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Chung"(蓝)和"Hong"(红),双方以脚踢击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

得分

每个合理的攻击将得分,下述为合理的攻击:

a.击打对手的得分部位,除了头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体两侧,这三个部位标于对手的护具上。禁止击打对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击打对手。须用正确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脚踝关节以下的部位击打对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两位对击打进行了认定并记录,则得分有效。

犯规

犯规是跆拳道比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因为被罚3分--在高水平比赛中极为罕见--意味着自动失败。仅仅1个罚分就可左右比赛的胜负。

跆拳道犯规分两种:Kyong-go和gam-jeom。最常见的一种犯规Kyong-go或警告意味着罚0.5分,但是若仅有一次这种犯规则不计入罚分,除非再次犯规而累计罚1分。若选手抓、抱、推对方、逃避性地背对对方、假装受伤等时,则判Kyong-go。

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规称为gam-jeom,将被罚1分。典型的犯规行为包括扔对手,在格斗中在对手双脚离地时故意将其放倒,故意攻击对手后背,用手猛击对手的脸部。

击倒

选手被击倒后裁判如拳击比赛一样开始10秒的读秒。在跆拳道比赛中一方由于对手发力而使其脚底以外的其他任何部位触地则判为被击倒。裁判也可在选手无意或无法继续比赛时开始读秒。

一旦出现击倒,则裁判喊"kal-yeo"意为"暂停",指示另一方退后,裁判开始用韩语读秒从1至10。即使被击倒的选手站起来欲继续比赛,他或她必须等待裁判继续读秒至8或"yeo-dul",然后裁判判定该选手是否能继续比赛。 若其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方以击倒获胜。

胜方

在除了决赛以外的其他比赛若以平局结束,则分数高的一方获胜。若双方仍旧平分秋色,则由裁判根据比赛中双方表现的主动性来决定在三回合各三分钟的比赛中哪一方占优。若为争夺金牌的决赛,则双方进行第四回合即突然死亡回合的较量,率先得分者获胜,若无人得分,则裁判判定通过判断谁在该回合中占优而决定最后的胜方。
其他规则:

a.若同时出现的犯规在一种以上,则裁判以处罚较重的犯规为准。

b.若双方均被击倒且读秒至10后无法恢复,则击倒前得分高者获胜。

c.若选手得分后立即犯规,则其所获分数可判为无效,如故意摔倒(一种避免受击打的战术)。

d.头部被击中倒地的选手在30秒内不得参加比赛。

再补充下,护具上有三个得分点,每击中得一分,头部是一个得分点,每击中得二分,踢中且踢响得分点才能得分。 有时间限制,时间到了后谁分多谁胜,平局加时,还平局,就由裁判根据场上积极程度判定胜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6
1、比赛区域的划分:12*12米见方的区域称为比赛区,从比赛区外边向内有一条宽1米的不同颜色的宽线,提醒运动员不要越出边界线.

2、药物控制:在世界跆联举办或认可的跆拳道比赛中,禁止使用世跆联反兴奋剂条例规定的药品.然而,在奥运会或其它综合性运动会中按照国际奥委会药品规定执行.

3、比赛时间:男子比赛每场为三局,每局比赛的时间为三分钟,局间休息一分钟.女子和青少年比赛每场比赛为三局,每局比赛为两分钟,局间休息一分钟.然而,经世跆联批准,男子比赛也可设为每局两分钟.

4、程量体重:运动员应该在相关比赛的前一天称量体重.

5、允许攻击的部位(躯干):可用拳或脚的技术攻击躯干被护具包裹的部分.但背部没有被护具保护的部位禁止攻击.

6、有效得分:有效攻击躯干得分部位得1分(+1),攻击头部得分部位得2分(+2).一方选手被对方合法攻击击中躯干或头部得分部位而出现击倒情况,则再给对方加1分(+1).

7、判罚警告的犯规行为:妨碍比赛进程,不当行为.(2种手势)

8、判罚扣分的犯规行为:妨碍比赛进程,不当行为.(2种手势)

9、运动员不服从竞赛规则或主裁判命令,主裁判计时1分钟,1分钟后直接判"犯规败".

第十一条 比赛开始及结束
每回合的比赛以主裁判宣布开始而开始,以计时员的比赛终了信号及主裁判宣布"停"而终了。

第十二条 比赛开始和结束的位置

(1)在赛场内选手的位置,是站在评审员席前。
(2)主裁判也站在评审员席位置,即评审员席前。
(3)副裁判则坐在赛场各角的位置上。

第十三条 比赛开始前、结束后的顺序

1、个人赛比赛开始前的顺序
(1)选手面向评审员席,以主裁判的" 立正、敬礼"口令,站着行礼。
(2)选手而对面,以主裁判"相互面对面敬礼"的口令,站着行礼。
(3)主裁判检查双方服装。
(4)主裁判宣布"准备"、"开始",才开始正式比赛。
2、个人赛比赛结束后的顺序
(1)选手面对面站在各自位置上。
(2)选手以主裁判的"立正"、"敬礼"口令站着行礼。
(3)选手以主裁判"转身"的口令,面向评审员的方向站立。
(4)选手以主裁判"敬礼"的口令,站着向评审员敬礼。
(5)主裁判从副裁判那得到得分卡,必须提交评审员,而后由评审决定胜负方,确定后,主裁判站在两位选手中间。
(6)主裁判宣布胜者。
(7)退场
3、团体赛比赛开始前的顺序
(1)两队选手,各队选派5人,依比赛前提出的名单,排成一列,而向评审员。
(2)双方选手以主裁判"敬礼"的口令,站着互相行礼。
(3)双方选手以主裁判"转身"的口令,对着主裁判,然后向其敬礼。
(4)双方选手离场,在指定场所等待出场。
(5)各队选手如被记载为个人赛的项目时,也用同一方法,进行比赛。
4、团体赛结束后的顺序
(1)双方选手在比赛结束后,互相对着,在场上排队。
(2)双方选手以主裁判"立正、敬礼"的口令,站着行礼。
(3)双方选手以主裁判"面对评审员"的口令,转向评审员方向。
(4)评审员宣布胜方。
(5)退场。

第十四条 有效得分的判定

(1)用拳攻中对方心窝'腹部及腹侧得1分。
(2)用脚攻对方的颜面、心窝、腹部、腹侧并攻中时,得1分。
(3)以脚或拳攻中对方除裆部外的任何部位,使对方倒下时,得1分。
(4)以下的攻击是不得分的,即当有效攻击后,又抓住对方,妨碍对方动作时。

第十五条 减分

选手做以下禁止动作时,减1分(主裁判中断比赛,不作减分)。
减分并不是每回合计算一次,而是综合累计。
选手受到三次减分时,主裁判需宣布其失败,而对方为胜。
(1)攻击已倒下的对手。
(2)对拳攻对方颜面而受伤时。
(3)低着头攻击对方。
(4)当裁判宣布离开,仍故意攻击者。
(5)选手或教练发出粗暴的语言或有不正当行为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