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骨折。工伤应该收什么待遇?

脚踝骨折。伤残鉴定9级。工伤应该有什么待遇?我一个月综合工资3500。扣完保险2500左右。工伤期间一个月给我开350.我第一次住院22天,老婆照顾我的。回家又在床上躺了3个月。不算伤残。我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向厂子要多少钱?伙食费和护理费能要不?工伤假条到期后厂子全体放假三个月,每月给500,但是我这三个月没啥工作能力。能算钱不?

    伙食费和护理费一样不少,一定要,也一定支持,伙食费是2次住院天数一起算,但护理费的多少要根据你爱人的工资证明来要求,超出部分不支持的。

    工伤期间一个月给你开350,完全违法,必须按照你的2500正常发放,直到你停工留薪期满。你这个脚踝骨折,最高是6个月停工留薪期,包括住院。

    工伤假条到期后厂子全体放假三个月,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受影响,期满后按厂规执行,别人放假拿500,你也一样。另外停工留薪期内请你一定要开医院休假证明,否则以后追讨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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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第2个回答  2013-08-04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应当赔偿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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