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便利店工作,没签合同,没说试用期,要辞职但要招到人或一个月后彩给走

在一家便利店工作了18天实在适应不了想辞职拿工资走人,但没签合同,没说试用期,老板说想要辞职要招到人或一个月后才能走,我实在受不了了。求帮助!!!拜谢!!

第1个回答  2013-09-14
18天;没签合同,便利店,就算找劳动部门也不会理你,像你这种情况太多了,如果劳动局针对你这种情况,每个人都管到底,能把人累死,建议找老板私了(或恐吓),实在没办法就别要了。
第2个回答  2013-09-14
他们那应该缺人吧,如果你想辞职就应该提前给老板说好,因为你说走就走你们老板也马上招不过来人,所以他要留你了。如果觉得这老板靠谱,想稳拿工资就坚持到一个月吧。
第3个回答  2013-09-14
1.不要工资走人.
2.找老板好言相求.不行就找劳动局.但是很麻烦.有多麻烦你找了就知道了
3.忍吧.一个月以后就是一条好汉.好女汉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14
如果现在走了工资就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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