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现在在便利店做暑假工,求帮助

老板一开始对我说试用期没工资(口头说的),试用期过了以后她让我签协议,但是协议上写的协议期限为正式上班后开始,也就是试用期三天没有写在上面,试用期没工资,请看我下面的配图,上面写着违反规定扣除试用期工资,说明试用期还是有工资的,但协议日期没有把试用期三天加上去,请问这三天的工钱还能要回来吗(协议还没签订),还有他说把我按照长工算,先压我一个月工资,就是七月份工资八月底发,八月份工资九月底发,请问这合理吗

学生想做暑假工其实很不容易,因为很多人不愿用短期工,如果你感觉这份工作可以,工资也满意,不要纠结月底发工资这个事情。有合同在,工资有保证,别遇到黑心的人,忙活一个暑假到时不好讨要工资。追问

可是我如果签了这个协议,我很大可能就拿不到试用期三天工作36小时工资500多对学生来说也不是小数目

追答

按你说的三天可以拿到500多工资,那么一个月就在5000多,作为暑假工一个月能挣这麽多很不错了,一个暑假就在10000多,别丢了10000,捡了个500,这是典型的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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