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毕业的。6月5日工作,合同开始日期是7月1日,试用期两个月,现在未转正,而且想离职,我应该怎么做,求高人指点。。。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在合同内我在须知中找到,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是在正文劳动期限那一栏的试用期全是划死的。。。而已我问公司,公司说现在还未转正,我是6.5号上的班。合同起始日期是7.1日。现在已工作三个月零七天。是否可以以对方违反合同辞职,而且提前三天告知呢。。。
追答按二个月试用期,你应该已过试用期,按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还没有收到转正通知,可按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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