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办理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要找什么部门?

如题所述

一。由谁负责工伤认定?

地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工伤认定。市,必须是设区的市,现在有些县级政府也改名为XX市政府,县级政府的社保部门无权认定工伤。

政府必须有人申请才会认定。没有人申请政府不会主动认定工伤。

二。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认可是工伤的由单位申请。派遣劳动者工作的单位是用工单位,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

单位不申请的,单位的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劳动者本人也可以申请。劳动者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直系亲属是指死亡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三。什么时间申请工伤认定?

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一个月之内。超过期限的社保局对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职工本人或者家属申请的,应当在一年之内。超过期限的社保局不予受理。

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企业性质,受伤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最后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最好是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的,也可以找其他证据代替。比如工作服、发放工资的存折、工资卡、进门卡、曾经在该单位获得的奖状。但是,这些证据的效力不如劳动合同和工作证。

实在不行了,可以找两个以上一同干活的工人出庭作证。但是,这种证据很困难。证人如果还在这个单位工作,一般不愿意出庭作证。证人如果离开了这个单位,找起来很困难,出庭作证时单位也不一定认可。

不能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保局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予以驳回。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或者被驳回的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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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8
在工作其间我脚背砸骨折,队领导未报工伤,找到我劳务公司,后经劳务公司与队领导联系,领导让我把药条留下报销,我上班后领导把我三千多元的药费只给二千,在我看病其间放假三个多月,工资也没开,像这样的我能得到工伤待遇吗?
第2个回答  2013-09-18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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