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24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就看公司怎么操作了,可以先按照工伤待遇,也可以暂时不按工伤待遇,一般来说,都是先暂时按照工伤待遇办理的,只是一个手续问题,但是如果公司暂时先不安工伤,先行支付生活费,不论是怎么处理,起码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水平
第2个回答 2013-09-24
从受伤那天起你的停工留薪期开始计算。停工留薪期是劳动能力鉴定书上规定的休息期。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21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
【2】如果单位承认劳动者是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并且在劳动者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尚未得到结果,劳动者有医院诊断书,需要停工留薪,
单位是会给劳动者发原工资的,福利待遇不变。
【3】如果单位不承认劳动者是工伤,
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去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或者亲属只能在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了。
劳动者因为伤情不能上班,工伤认定尚未得到结果,劳动者有医院的诊断书,单位会按照病假,给劳动者发工资的。
【4】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成功了,单位必须补发少开的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24
等结果出来了,公司会把你这几天给补算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