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甲方:某矿业有限工司 乙方:*** 甲方开探铝矿需临时占(注意是占,括号内协议上没)用土地,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特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占地面积零点陆亩,全年折合款为壹仟弍佰元,甲方先期使用叁年,一次性付叁年培青费(占用农业土地)叁仟陆佰元.土地座落:南止:**北止:**东止:**西止:** 二、先付款后用地,款按收据为准. 三、若甲方停止不在占用土地时,必须将土地恢复能种为原则,否则按年照常付款. 四、甲方在用地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施工或将土地再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次付款为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若哪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付30万元违约金外,损失另赔,此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公司 已方签字:*** 2010年8月1日 特此询问一些有识之士,看是否有何露洞,有何不妥,特此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