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6-06
不合理,所谓的试用期就是指你在试用的几个月中让老板考核你是否是一个他所需要的人才,如果他觉得你合格就应该留用,不合格可以辞退.而不是又用其他的什么办法来想少付工资.
事实上这些资本家们总是在想法设计来榨取剩余价值的,而我们又为了吃饭,大多选择了忍气吞声,如果你能找到好的工作的话就炒了他,否则就将就干着,边干边找,给是否跳槽做好准备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合不合理视你这五百元在工资中的成分,如果是基本工资则不合理,如果是绩效工资或者奖金就是合理的.这在你签的合同中应写明这一点,如你月工资2000,其中必须说明这2000就是基本工资,奖金另算,或者这2000中有25%是绩效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6-06
不合理,但你没办法,你去找相关部门他直接给你工资叫你走人!!!!!!!!!!!!!
第4个回答 2008-06-06
不合理!劳动法有规定的!
应该是只有中资企业有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