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两个公司之间调动不算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另外,如果您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发生了改变,例如与公司约定的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改变,则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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