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签了合同,合同上说提前打辞职报告,我已提前打了辞职报告。但老板突然就让我走。

我和老板签了合同,合同上写着提前两个月打辞职报告。我5月3号打了辞职报告准备到7月3号走。可是老板在5月10号的时候就突然跟我说让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到时候把工资结给我。请问,老板这样没跟着合同走,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赔偿?工资虽然都结给我了,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只要用人单位的老板给你出具辞职证明,一次性结清工资,其做法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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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9
这个你没法告他,提前打辞职报告是为企业设定的条款,怕你万一突然走了,公司没找到接替你的人,影响工作,既然你都要走了,工资又没有拖欠,那就好聚好散呗追问

合同上说提前两个月,但我辞职报告打了还没几天他就叫我不要做了。老板就有权利不跟合同走让你立刻走人?

追答

合同上说让你提前打辞职报告,没规定老板什么时候让你走的,这条只是约束你的条款,从你打辞职报告那天起,你就提出了辞职申请,老板就可以立马同意,现在还给你付钱了,虽然你有点接受不了,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老板没有任何过失

第2个回答  2013-05-29
他如果工资已发至6月底,你就没必要再较真了,如没给你可以继续工作,并跟他说合同上是提前两个月,我应干到六月底。
第3个回答  2013-05-29
既然不想做, 工资也都结算给你了, 就不要再计较什么了,去告他也没什么结果,还麻烦。 个人建议。具体怎么弄要看你自己
第4个回答  2013-05-29
钱不少给,好聚好散,公司是无情,不要太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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