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中失传的《乐经》,是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乐经中有纯乐理内容,如规定音阶距离大小的“五音”(宫、商、角、徵、羽)和规定音高的十二律(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等。

早在《尚书》中就揭示了“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的问题,《虞书·益稷》又说“予欲问六律、五声、八音”,其中都涉及到了“音律”问题。

国语》记载了公元前522年周景王分别和单穆公、乐师州鸠的对话。

与单穆公探讨的是“熔化无射钟,改铸成音律较低的大林(即林钟别名)钟”的可能性;与乐师州鸠探讨的是如何实现“六律”向“十二律转化”的问题,州鸠说,通过在”六律“中插入六个称作为”六间“的”间隙律“,可以得到“十二律”。

礼记·礼运》篇记有“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方法。

韩非子说儒分八派,其中有仲良氏之儒。陶潜的《圣贤群辅录》说“仲良氏传乐,为移风易俗之儒。” 《孝敬·广要道章》记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可见“移风易俗”是儒家论乐的核心观点。 

除此之外,儒家论乐还重性情,如郭店简《性自命出》开端就云:“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定)。”

古人为何津津乐道“乐与性情”之间的关系呢?“殊不知这乃是儒家论乐的一套基本观点。” 李学勤先生主张把郭店简《性自命出》改名,将其“前半独立出来,称为《乐说》。”

扩展资料

史书称《乐经》亡于秦。“《乐经》失传,而汉武帝置‘五经博士’,宣帝讲五经同异,遂有五经之目”(《皇清文颖》)。“沈约称:《乐经》亡于秦”(《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乐类》)。“朱载堉曰:古乐绝传率归罪于秦火,殆不然也。

古乐使人收敛,俗乐使人放肆,放肆人自好之,收敛人自恶之,是以听古乐惟恐卧,听俗乐不知倦,俗乐兴则古乐亡,与秦火不相干也”(《经义考》)。《乐经》是否因秦火而失,还是因俗乐兴而亡,这《乐经》何指,何以失传,千百年来成为两大疑案。

何谓《乐经》,后世论者语焉未详。我们以为,《乐经》应该特指在周代被奉为经典的、作为雅乐核心存在、所备受推崇的“六代乐舞”,这里的“乐经”是“经典乐舞”的含义。

如此,《乐经》之失便可释然。何以为失,主要是秦代以下的统治者出于多种考量不再将周所推崇的六代君主作为必须承祀的对象。

这肇始于“始皇帝”,一统天下者就是自己,干吗还要承祀别人?!

由于“六代乐舞”是国家祭祀在特定时间、场合,由特定承载群体所展示的乐舞行为。

如果统治者将这种乐舞展示的环境和场合祛除,没有了专习并以致用的承载群体,用不了太长时间,这种具有明确指向性、对场所与环境有着强烈依赖性、只能在国家最高祭祀中所用、作为“小众”的乐舞失传也就势在必然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乐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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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7
由于《乐经》的失传,导致了中国文化的很大变化,本来讲究礼乐相须的文化变成了专讲等级秩序的文化,这是中国文化的很大不幸。幸好我们从一些其他记载还能追寻到当初《乐经》的一些大体情况。不过,我们只能凭借猜测来推断一下。

首先,《乐经》可能必然有关于音乐官署(司乐机构)的情况,论述掌管音乐的官员的职责。在《周礼·春官》有一大段文字,讲大司乐的职责: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祗,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祗。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磬》,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祗,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祗,三变而致麟物及丘陵之祗,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祗,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祗,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其次,还应该有用乐制度,规定各种音乐的使用等级(天子、诸侯、三公、大夫的级别不同则使用不同的音乐)、使用方法(针对不同的事情采用不同的音乐)等,如《大司乐》所说: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徴,姑洗为羽,雷鼓雷[上兆下鼓],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便[上兆下鼓],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祗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吹[上兆下鼓],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磬》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率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诏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凡日月食,四镇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驰县。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大丧,莅[上广下钦]乐器;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凡舞,有[左巾右犮]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凡乐,掌其序事,治起乐政。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凡乐成,则告备。诏来瞽皋舞;(诏)及彻,帅学士而歌彻;令相。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令相,如祭之仪。燕射,帅射夫以弓矢舞。乐出入,令奏钟鼓。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及序哭,亦如之。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

再次,《乐经》中应该包括对前代音乐经典作品的记载。如所谓“六代之乐”。其中包括黄帝创制的《云门》(又称《云门大卷》),帝尧时代的音乐《咸池》(又称《大咸》),虞舜时代的音乐《大磬》(又称《大韶》、《箫韶》),大禹时代的音乐《大夏》,商汤时代的音乐《大濩》,周武王时代的音乐《大武》。“《诗经》中还保存了古代著名乐舞《大武》和《大濩》的歌词。《大武》是歌颂周武王伐纣灭商故事的乐舞。舞蹈分为六成(段),各段表现了不同的情节。……六段的情节不同,而已考定的五篇歌词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同,这就可以推断这六段的曲式和舞蹈也不相同。它们所组成的《大武》是一首相当复杂的大曲。……《大濩》是歌颂商汤的乐舞。学者曾指出:《商颂·那》篇即《大濩》的歌词。《商颂》是春秋时代宋国公室祭祖的乐歌,其中可能有商族世代相传的祭祖乐歌的一些片断。……《烈祖》也应当是《大濩》的歌词。”(阴法鲁等先生主编《中国文化史》)《诗经》中的六篇有目无词的“笙诗”似乎也应该是纯粹的音乐作品。

其四,还应该包括音乐理论及其与治国的关系,也许《礼记》中的《乐记》当初是属于《乐经》的内容之一部分,见上章所附《礼记》节选。

《乐经》,书名,《六经》之一。关于《乐经》的流传,有多种说法。一是认为,《乐经》已亡于秦火;一是认为,《周礼·天官》之《大司乐章》为《乐经》;一是认为,本来就没有《乐经》这部经。第一种说法,即《乐经》已亡于秦火,较为可信,采纳的人也最多。

七十年前的1936年12月,西安发生了举世震惊的西安事变,而在事变发生时,在陕西省旬邑县发现的《乐经》与世人擦肩而过,又一次陷入了湮没。这是笔者在研究《西京民报》时新近发现的。

《四书五经》相传原为六经,即《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和《乐经》六部,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乐经》便从此失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20
《乐经》,书名,《六经》之一。六经,即《诗经》、《尚书》、《礼记》、《易经》、《乐经》、《春秋》。先秦有《乐经》存世。此说不仅见于传世文献《庄子·天下》篇,从郭店楚简中也得到了证实。郭店简《六德》说:“观诸《诗》《书》则亦载矣,观诸《礼》《乐》则亦载矣,观诸《易》、《春秋》则亦载矣。”简中另一篇《语丛(一)》也有“六经”并称之语。
关于《乐经》的流传,有多种说法。一种是认为,《乐经》已亡于焚书坑儒中的秦火;另一种是认为,《周礼·春官宗伯章》之《大司乐》为《乐经》;还一种是认为,本来就没有《乐经》这部经。
《乐经》已亡于秦火”观点较为可信,采纳的人也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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