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在理先应该怎样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8-05-15
  情”是受意识控制的,理”是终结的东西,这就说明了先有情,虽然说,法律不会“留情”的。如果都讲“情”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法律也就不成法律了!这就说明了,因为有情在里面,所有才造成了要制定制度,也就是反方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因为有情的元素在里面。所以,先有情,才有理。

  有其物必有其理,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尊敬朋友是由情自身性质所决定的“理”(事实上只是人真情的外在表现,是人为地思维模式把它定为理),在本质上是情,是情决定了理,有真情自然能尊老爱幼,先有真情而后方有尊老爱幼之理,理和情又是两个范畴,如小月亮所说,情同时也决定了背信弃义的理,只不过是人为地把它不称作理罢了。道理谁都明白,可又由几人有情了。因为大家都去追名逐利啊,因为社会崇尚感官价值啊,因为社会环境忽视缺乏内在、真情啊。。。

  在研究、讨论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遇到情理和法理的问题。因为民法法理就是以情理为基础,换言之,法理的基础就是情理。情理是法理的基础,法理是情理的升华。说到底,法理还是基于情理而产生,情理通过法理而升华。法理离不开情理,情理也不能脱离法理。情理和法理既相对立,又相统一,既有所区别,又相依相伴,紧密相随。这就是法理和情理的关系。
  掌握和精通法理的人士,也不能忽略情理。法理无非是情理的总结和升华,情理就是法理存在的基础。“法律无非人情”,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很有一些法学家或者法官以及其他法律人士,钻法理钻到极端,轻视情理,放弃情理,天下只有法理而无情理,这就是那些“无情”的法官或者法律人士。铁面无私、铁面无情都不是说这样的法官的。
  断案讲究情理,是要讲究符合全体人民的情理,是普遍的情理,当然不是个别的情理。研究法律,也不能脱离人情和社情,脱离一般的情理而走向极端。

  上面的那些话可不是我说的,是民商法里的。这些就证实了,情在先,理在后。

  国家的法律是一开始就有的吗?!最早在君主集权制度下,法律只是社会最高层为了满足自己私欲统治的方便而实行的,这难道不是因私欲这种情才生的规章制度么?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根据人们的需要而变化,人们的需要总是为了满足自己在情上的需求。理的存在是建立在情上的,也是围绕情,更好的表达情和服务情的!所以情在理先。人一出生,最先就表现出来的是本性,是情感的流露。理是在父母、环境的默默教化下产生的。父母、社会给予他什么样的情,相应的在他的成长中才有什么理存在下来。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
  不管再怎么理智的人,在内心深处都是由情来导理的,你情都不接受的东西,你的理只怕是空洞的吧。

  天空和地球很大,可是太阳每天东升西落都照着一定的轨迹。
  月亮在十五的时候会由缺到圆
  人不能飞,人的运动机能由生理结构决定
  大到银河系、事物都遵守物理学上的定律
  在客观规律面前,银河系和一条小河平等,也就是在定理面前万事万物平等吧
  这不象我们法律上的那句话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法律每个国家国情(包括传统啊地理啊人种啊)不同而都不同吗
  从古至今每个朝代更替而法律不都在变吗?有的朝代法律就简单的几条,有的朝代极其繁琐
  个人服从集体不代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因为在法律面前任何事物都是平等的,人、集体、国家都是平等的,并不是利益问题,而是正义和公平的原理,而正义和公平不正是由人的无私之情,由爱或善自身的性质(不要说性质是理,性质是人为的概念,本质是情)决定的吗
  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不就是人人平等,而法律两个字不是多余的吗
  可是人们都寻求安全、寻求保护。。。。。
  人的心和大脑拥有无限的活动空间、心和大脑可以自由地联想、感受、组合,这种无限性和自由性正是人的生命最可贵的品质,这中品质和爱密不可分,人不在自己的内心寻求“保护”,却寻求法律,我讨厌服从这两个字,不管服从国家、宗教也好,这代表你放弃了自己最可贵的品质,你不再正义、服从让你一天天混乱、迟钝、僵化。。。。。

  我们的法律,我们的社会不正建立在这种恐惧之上吗(国家和国家,人和人都在寻求一种相互依赖和剥削的稳定关系。。。。。这样是安全的。。。。)
  空虚和恐惧在人我关系中制造嫉妒、痛苦。。。
  有恐惧和野心(野心不正是恐惧的产物吗),爱就不可能存在,
  人们没有真情,只有权力欲望。。。。
  这制造出竞争、无情、压榨的社会
  最终导致战争。。。。。

  其实追求真理也是很崇高的情操吧
  也许有的人为欲望而追求真理
  有的人为解脱痛苦而追求真理
  有的则是对世界的好奇心
  宇宙是神秘的
  我们不能把”思维、觉知”全算到理的头上去
  比如艺术家有艺术思维
  又如情感思维、形象思维
  科学家有理性思维、逻辑思维
  而佛教有“正思维”或“般若”、“禅思”
  这些都属于性
  而情和欲望自然带了这些性
  比如七情六欲,人弗学而能
  我也不禁然想起苏格拉底一句自相矛盾、各人有不同见解的话”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不知大家对这句话作何解。
  现在国外过内都很流行一个词:情商(EQ)
  认为情商比智商重要,情商是成功的关键,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智商相近的,智商高的人成功的反而少
  人的情感的教育是最重要的

  一、大家都很熟悉一句话,欲望是本能而非理性,欲望也属于情。爱情中的人是盲目的,情也是人的天性,情是非理性的,弗学而能,不是模仿和学来的。比如哭和笑、惊喜、震撼等都是源于不合情(情之“理”)、理的、出乎意料以外的不,管喜剧小品相声笑话也好,皆非理也,对方辩友误把真情(什么真不真的,还不是人自己的习惯划分)这一人的情之本性之本性当成理了,理制越严格的地方,人越缺乏真情,大家都去服从理了,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最后讨论。
  二、诚信也是真情的流露。人为什么要诚信,不是为成功,是因为情的本性使然。如说诚信是理倒好办了,大家理论学习便是,诚信和情感有其自身的智慧,非理可度也。
  三、不是吗?国家、法律、师傅。。。。。这便是问题症结所在,人不去服从自身的真情,却去服从形式(所谓的理)和偶像。。。所以人越发没有真情。对外在的服从代表你对内心的脱序,自我都混乱了,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自然混乱、无序,而外在的制度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吗?很简单的道理,智慧不是理,一旦落入某种组织或上师崇拜就开始僵化、定型、软弱和残缺。智慧、爱、自由等等都不是理,超出理,而情应遵循的便是智慧、爱、自由等原则,且本具这些性质、所以情先于理。

  显然情是存在于人类内心世界的,而理是某些思想家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经过冷静的,理性的思考创造出来的.故情是理的基础,理是情的升华.
  严重申明情于理先

  理 不是全对 也不是全错
  情 也不是全对 也不是全错
  人非有理之人 因为理本来是没有的
  但人是有情之人 因为情是天生拥有的
  这样看来 应该知道哪个在先。。。。。

参考资料:http://tieba.baidu.com/f?kz=1532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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