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交强险与 第三者责任险 并用时如何处理 1、先用交强险各项限额(死亡伤残有责限额11万、医疗费用限额有责1万、财产损失有责限额2千元); 2、对超出以上交强险限额的费用,按照事故双方责任进行补充。例如:一起交通事故中你的车辆致三者受伤,其中三者伤残费用花费5万元、三者医疗费用花费2万元、三者财产损失3000元,合计73000元,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处理如下: (1)在你的交强险项下赔偿伤者伤残费用5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 (2)超出部分按照同责计算如下:{73000元-(50000元+10000元+2000元)}*50%=5500元。 (3)合计赔偿为:50000元+10000元+2000元+5500元=67500元。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赔付标准是什么商业三者险采取 过错责任原则 ,保险公司会按照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其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发生后 ,如果交警责任认定认为你承担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损失的80%;你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85%;你承担一半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0%;你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5%。三、第三者责任险能对哪些费用进行报销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法律客观:

主要区别如下: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开办的,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不同,更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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