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和别人的车撞了,而我的车只有交强险,对方的全险,但是我是全责,应该如何找保险公司理赔??

如题所述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此外,交强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保障范围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也就是说,一旦发生事故,除了要赔别人的损失,自己的损失只能全部自费修理。

拓展资料:

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计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得到最大程度的赔偿。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又俗称三者险,被很多车主归为商业车险的必保险种之一,可购买的普及却并不意味着理赔的顺利。在一些车险理赔案例中,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存在模糊认识,不仅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因此,准确认识和判明哪些财产及人员属于“第三者”尤为重要。

第三者 责任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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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失的,按照事故的责任承担赔偿,在事故之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损失赔偿。机动车只要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对方机动车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首先保险时不产生利润的,意思就是您双方可以得到应得的理赔款,但是重复理赔时不可能的。所以这里要确定的是,甲方全责的情况下,是通过交强险来理赔的,如果交强险的额度不够,那么您如果有商业车险的三者责任险,可以通过三者险来补充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您必须提供相当的凭证和发票。所以不牵扯到乙方再去他自己的意外险理赔,因为您既然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那么是您的保险赔付的,除非一种情况,就是甲方的交强险报销后还是有一部分费用未报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次性赔偿乙方多少钱,乙方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外险来报销甲方未取得理赔款的部分医药费用。您说的发票两家公司都需要,这个很好办理,甲方到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时,实际报销多少会留下多少发票,如果超出理赔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把发票还给甲方,所以不涉及到发票两边同时使用的状况,至于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是可以提供复印件作为凭据的。不知道我的回答和您的问题是否一致,如果还有不理解请尽快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2
应该由你的交强险赔付,财产部分,最多赔付2000元,其余的需要你自己承担了,因为是你的全责,和对方的车险没有关系。拿交通责任认定书和你的保险公司联系,交强险保单上有保险公司的电话。
第4个回答  2010-08-23
对方损失在2000元以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予赔付,提供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银行卡、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定损单、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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