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是中国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从历史上自古钓鱼岛就是中国的,中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管理,中国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二战日本作为战争的发起国,同盟国在付出瞪大代价战胜法西期轴心国后,对战争后期以中美英发表的波滋坦公告,和开罗宣言确立了战后的新秩序,凡是日本侵略所得土地必须归还,钓鱼岛就在公告所言明归还中国领土之列,这就是钓鱼岛是中国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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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6
自从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日本就无条件归还中国的台湾岛、澎胡列岛、以及附属的全部领土。_。
第2个回答  2013-01-26
二战之后重建国际秩序的一系列国际公约都规定了。
第3个回答  2020-01-05
钓鱼岛实为台湾大屯山之延伸。故依据1960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观点,钓鱼台理应为台湾岛的一部分。
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
14世纪,明太祖时期,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
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45年,英国海军军舰Samarang舰长
Edward
Belcher
(
爱德华·卑路乍
)作为”Hoa-pin-san”为钓鱼岛登陆,确认淡水的存在推定了地质,而他发现中国人或者日本人的数艘中国帆船的残骸了。并且测量了纬度·经度和山顶的标高,因为南小岛和北小岛的岛顶峰尖命名了”Pinnacle
Islands(尖顶诸岛)”。并且,
作为”Tia-usu”为黄尾屿的纬度·经度也测量了。并且那些的记录作为书籍被出版的被公开了。可是,到现在英国对钓鱼岛没主张领有。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此时清王朝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不在36个岛之内。
1884年,日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为了获取钓鱼岛上的信天翁海鸟羽毛,向日本政府申请开发该列屿。这是日本“发现钓鱼岛”的最早记录。日本政府据此称钓鱼岛为“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发现,而非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
第4个回答  2013-01-26
那它是日本的法理依据是什么?离他们日本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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