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安置小区项目,已进行公开招标,确立了中标单位。该项目其中的独立地下人防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图纸未能确定放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计入了工程总造价。该独立地下人防工程的发包:1、是否必须由业主重新招标?2、由业主直接另行指定施工单位?3、业主可以不经过招标直接指定总包单位施工?4、由总包单位负责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需要确切的法律依据,中央和上海市地方的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