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可以不可以竞争的问题

目前在看二级建造师的书,听着音频学习(零基础)
其中在施工成本管理这章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造价形成划分的小节中,老师指出,对于承包人来说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还有规费,税金通通是不能竞争的项目
但是在接下来的工程量计价清单这一节里,在其他项目费计算的这个点上,老师又说,其他项目费有4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其中前两项是可以竞争的,后两项是不可以竞争的。
这下我迷糊了。。麻烦来个明白人给我讲解下,谢谢了!!

建设工程暂列金额不属于招投标竞争价。暂估价是否属于招投标竞争价,则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约及合同主要条款才能确定。
1、 暂列金额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相当于业主的备用金,其所有权属于业主。
2、 暂估价
1)暂估价项目包括了暂估价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暂估价服务3大类。暂估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明细应当由双方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明,招标发包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已经列明暂估价项目明细;直接发包的项目,则应在预算书中列明暂估价项目明细。
2)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故2013版施工将暂估价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另一类是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3)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有两种招标方式,第一种为由承包人组织招标,发包人审批招标方案、中标候选人;第二种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招标选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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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7
暂估价是招标文件给出的数据,投标时照搬就行,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现竞争。
第2个回答  2014-05-20
你肯定是看得环球的课件,NND我也一下子搞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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