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腾某在某著名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看见一女子独自站在山顶的悬崖边,表情异样,顿时心生疑惑。女子见有人靠近,便向悬崖下跳去,腾某情急之中慌忙拉住女子的衣服,将女子拉上了悬崖。在救人过程中,腾某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被撞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腾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了20元。当晚,腾某因未能及时赶车回家,在医院招待所留宿,但当时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问题】1、腾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2、腾某的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的伤口的费用女子是否应当予以偿付?为什么?3、腾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4、腾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5、腾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6、腾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