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值班是怎么定义的,如何和加班进行区别?

我们公司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是8:30——12:00,13:30——5:30。
周六是9:00——12:00。
但是周六基本上不会上半天,因为工作量比较大,下午也必须把手上的工作干完。
周日会轮流安排人过来“值班”,说是值班,其实实际上比平时还累,有大量的工作等着你去做,“值班”了以后公司允许调休,但是需要你申请,领导来审批,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审批不下来,但是你要是不申请,那就视为自动放弃调休的机会。
我想了解一下,劳动法里面关于“值班”,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如何和加班进行区别。
我现在周六周日的工作到底是不是企业所说的“值班”?

1、《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2、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1)工作内容不同。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2)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

(3)法律规定不同。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

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进行的就是加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等条款的约束,即除了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等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加班,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劳动报—如何区别值班和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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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5

《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

1、《劳动法》关于加班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外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

扩展资料:

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参考资料:法制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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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值班的定义有两个,一指在当值的班次里担任工作,二指轮班当值的人员。

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二、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三、工作报酬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一般而言,值班待遇比加班待遇低。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对《劳动法》贯彻落实不到位,不给或少给加班费,肆意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及标准。部分用人单位故意模糊“值班”和“加班”的概念,将“加班”称为“值班”。这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人民网-值班不等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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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首先来劳动法没有关于值班的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进行的就是加班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工作日的加班费是1.5倍的工资,休息日的加班费是2倍的工资,法定假日的加班费是3倍的工资。

值班是没有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值班津贴”就可以了,关于值班津贴,我国法律也没有像加班费这么明确的规定,可以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履行。

参考资料:如何区别加班与值班--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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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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