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社保问题,关于未足额交纳员工要求补缴

一员工工资8000发银行卡,整个公司包括清洁工全按1300基数缴的,

该员工要求补缴差额部分(他有在职证明和工资证明),公司不肯,广州市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广州市仲裁、中级人民法院均不受理社会保险,最多对用入职时间和工资金额做出判决。

广州社保部门说只要公司帮你交过一个月社保,都得去找地税局,公司完全没缴过的他们才管。
地税局又说个人是补不了社保的,只能企业来补,要申请盖公章什么的。

(以上是该员工亲自去问的)

现在的情况是, 广州养老保险最低基数是1300,难道要跟清洁工拿一样的退休金? 要求补缴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亲自去了两个地方,区里的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只要公司帮你交过一个月社保,社保保障局就不管补缴的事. 劳动仲裁委员会则说:只要公司帮你交过一个月,哪怕是最低标准的,就不能以“未交社保”为理由要求赔偿金之类的,仲裁的人说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都不管社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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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则要我先找公司,公司现在是不肯理我。。事还没完

你首先去找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通常公司的人资部门有个板块是专门管理这些员工薪酬福利的。

其实这个并不会很难处理。
这个时候人资部的员工会帮你准备补缴差额所需要的资料,你最多就是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具体的要咨询地税),一般情况个人是不好办理,以单位身份去办理会比较好。(这时候资料就需要盖公章啦)

以下资料是珠江新城地税所需要的,给你看看作为参考:①申报当月或补缴近两个月的社保费:
1、《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
②差额补缴或补缴两个月前的社保费: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明细表》(SF904)(差额补缴的需在明细表中注明)一式两份;
2、补缴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补缴员工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社保费补缴基数确认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市地税网天河区分局专栏可下载)
5、补缴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7、若无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劳动备案表,个人劳动手册等(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8、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又不能提供上述2、3资料的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仲裁决定书,单独补缴生育保险的,按照规定是全体人员进行补缴,不能单独某人补缴,需要提供补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填写SF904《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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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9
广州养老险13年度最低基数是2538,1300是12年度的失业与工伤险的最低基数。
若全部人是以同一基数参保缴费,那退休时就是拿同样的退休金。
要求补缴应该到你公司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5
按劳动法来说是该根据实际工资来作为社保基数,广州再怎么规定作为地方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保法。所以公司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就是维权困难,如果确实如你说的情况,那也太黑暗了。要维权也要看值不值得了。毕竟你说情况现在在全国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都没怎么管,员工也没怎么闹,基数高本人也要多扣钱,而且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多交,到退休时什么个政策都不清楚,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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