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三年了每天工作时间12小时(没有加班费)而且还是高温作业每天工资100元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吗?我现在因为工资原因不想在公司做了我能拿到赔偿金吗?工资条.厂服.人证都有。如果我走法律程序公司会支付我这两年来的加班费吗?(每天12小时没礼拜天)没有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