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工作,企业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的话公司需要给予什么赔偿?

11年12月份受伤,一直没有上班,13年1月份要求上班,仍不上班,还有三个月合同到期,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经鉴定工伤十级,无护理依赖,公司欲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可以?解除的话公司需要给予什么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支付?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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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1、员工是否能上班,不是企业说了算,而是医院说了算,员工发生工伤,上班时间依恢复状况来定,简单地说,如果主治医生在员工病历上写建议休息一个月,那么员工的工伤期还得再延长一个月,再拿一个月的工伤工资,不用上班。除非公司能证明员工消极治疗或已康复。
2、员工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是相应延期的,和试用期请病假,试用期合同可以相应眨长一个意思,如果员工2012全是工伤期,那么这一年的合同还得再往后延长一年
3、因为工伤公司主动解除合同,应该是没有理由的辞退,是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为什么不和员工协商,让员工主动走人,至少在赔偿金方面就少支付一倍,而工伤赔付费用都是相同的
4、关于补助金这些请到当地社保局这一块去领手册看一下,上面有明确的说明该如何赔,除了这三项外还有工伤工资、护理费、伙食费,再加上公司协商或辞退的补偿或赔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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