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被公司找借口辞退,又不补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是12年3月1日进的公司,职位是收款员。到13年1月8日,公司出具一份辞退报告,要求我签字,我没签,而后给我寄了一份辞退书直接寄到我家里,理由是工作不积极,多次迟到。我12年3月份到11月份总迟到的次数不到5次,12月份因添了个女儿,早上就慢了些,至于工作不积极也是公司找的理由,求助专家,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有辞退书,那么和公司协商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公司就要出具证明辞退你的合法性。
这样不用和公司磨叽。如果公司不能证明的就属于违反辞退。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就是2个月的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17
用人单位享有用人自主权,但是必须接受法律的限制。

你这种情况以后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直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提交仲裁书,一告一个准,按照你的情况,在公司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以及支付你其余的工资。公司可能被处以罚款。追问

还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工资情况,刚进公司的时候就谈好是2400.然后签合同是1200,这个要补偿的工资是按实发的工资还是合同上面的工资?

追答

以实发工资为准,如果是银行卡入账可以通过银行流水反应出来,现金发放的话让他提供已发工资证明,你领过钱上面有你的签字,公司肯定不会给你,你可以请求仲裁机关或者法院调取。

第2个回答  2013-01-17
建议打电话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再者哺乳期的妇女是不可以辞退的吧,或者可以咨询下律师的
第3个回答  2013-01-18
飞凤飞飞飞凤飞飞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