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很多问题 ,主要是开发商挖深基坑,造成我家私人建房地基下沉,开裂。有谁有类似的经历,怎么解决的。

现在协商,开发商不认可地基下沉,可是因为我是广西南宁的好像有部法规有注明开工前必需做好沉降点和周边安全检查 接着是写做好受损方的委托鉴定检测工作,好像是十六条,因为我重装电脑丢失不记得是哪部法规,是地方还是国家的。后面一项有提到处罚不做好做好受损方的委托鉴定检测工作的处罚依据。有哪位知道帮个忙,刚注册只有20分:-《

你找错单位投诉了。

应该找管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当地所在区的建委,和该区的安全监督站(多数与质监站合并),一般现在这两个部门不敢压住这种投诉,而且多数情况下他们还巴不得找开发商的麻烦(有啥好处自己想)。
他们通常的做法是要开发的业主停工,提交沉降报告,安监站检查没事后才能复工。那时候安监局会给你个交代。
开放商开工后是怕被停工的,停了之后主客易位你就主动多了。

你说的法律要求一定有,但犯不着自己找,你的房屋开裂只要是事实就够安监局查一阵的。

当然,前提是你的房子是合法建造的,比如不能是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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