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监理单位意见如何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2-24
同意或者不同意,原因或理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工程联系单分为业主单位签发的联系单和施工单位签发的联系单两种。
监理单位回复意见,1、主要根据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合同内容和要求;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审查;3、按图施工,必须依据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以就是在授权的工作范围内,不违反国家政策性及规范,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签复意见,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监理单位不应该签复意见,并应于制止。
假如符合上述规定,且监理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那应该及时签复意见(应该由总监签复意见,并加盖公章);意见栏中应该写明,同意、不同意、部分条款同意或者部分条款不同意的形式写签复意见;不管那种形式,最好能表明监理的公证性及合理性,还需要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主要依据和理由,假如是经济方面的签证,应该确认是否做过,以及确认工程量,对于单价、总价方面一般来说还是业主单位确认。
签复意见,要抓主要害,文字简单明了,依据相关条款到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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