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监理签字意见如何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8
1. 监理意见应以合同和规范为依据,明确具体。
2. 监理工作联系单可发送给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勘察单位,依据包括:
-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合同内容和要求;
- 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操作规程。
3. 监理应在授权工作范围内,遵守国家政策性及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标准,以履行职责并签复意见。
4. 若工作违反相关规定,监理单位不应签署意见,并应制止违规行为。
5. 符合规定且属监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签复意见,由总监签署并加盖公章。
6. 签复意见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部分条款同意/不同意的形式,并说明主要依据和理由,以展示监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7. 经济签证应确认工程量及其单价、总价,通常由业主单位确认。
8. 监理工作联系单主要用于解决工程施工中需各方协调的难题,由监理部发送给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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