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名工伤员工,08年受伤《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今年康复了,医生要求不可以做太重的体力工作,我现在面临一个问题,由于我们车间的工作都是体力活,所以我要求公司给我调换车间,重新换岗位,我们去找办公室主任,他说让我们去车间找车间主任,让车间主任来协商,我现在在公司另一个车间找了份工作,但是那个主管不愿意接收我,他就说我是别的车间的员工,为什么不在本车间上班,要调换车间,由于我受伤没有上班,别的车间主管以为我在上班,但是他问我我又不可能说我是受伤员工,这样肯定不要,所以我想问问律师们,我安排工作的事情到底该怎么解决?本来是领导给我安排,但是他们经理推给主任, 主任又推车间主管,我想问问我到底怎么怎么办?我只是个普通员工,没有什么权利,我自己找的工作,别的车间就是因为我是调换岗位,以为我在本车间表现不好,所以说要下去调查,请问律师我这个事情到底属于谁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