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的律师花了近3千,律师说在传不签等于零,现在案子半年了,说的也过期了,
追答你可以重新起诉离婚。
不知道为什么都不知道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就是邮局把传票放在他家了,他家人都看了,就是没签字,
追答是什么方面的案子啊,不是离婚案子的话,是送到同住成年家属的话直接留置并拍照送达就行,新民诉法有规定的,不行就到那个人所在的社区开个证明,公告送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