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想辞退员工,又不想给赔偿,以降薪降职的理由达到员工自行离职的目的,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如何维权?

如题所述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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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3
这是一种变相裁员,要是闹大公司可不愿意。公司要调岗必须得征询员工的意见并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的待遇要比现在的岗位的待遇要好,这是正常的调岗。假如你被公司有材料证明你的工作能力与现在个岗位不匹配而进行调岗,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一般现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都明确有调整员工岗位的权力。回去看看你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明确了,如果明确了那你只能通过调整后的岗位是否对身体有特殊的要求、你现有能力能不能适应新岗位等客观的条件去拒绝调岗。就像前面说的,老板要辞退你,那就没什么好商量的了,拿到尽可能的赔偿,然后走人!
第2个回答  2012-12-03
关键是在仲裁之前要拿到在这家企业工作的相关的资料。如果不仲裁的话,可以打电话给劳动纠察大队,他们会派人来了解情况,进行协调。
第3个回答  2012-12-03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一般情况下除非员工有重大过失或过错,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才可以对员工进行降薪降职处理,否则不可以单方面实施降薪降职追问

那如何应对呢?不同意降薪调岗,然后视用人单位态度,若强硬调岗或者直接降薪,那么劳动仲裁?还是如何,有什么更妥善的方法么

追答

按照你问题的内容,老板就是想让你走人,所以基本上没有协商的余地,只能尽量争取让他给你一点补偿,实在谈不拢,只能走劳动仲裁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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