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公司辞退,我应该怎么办?

试用期一个月已过,然后签了3年的劳务合同,现在工作了四个月,公司上面下来人来检查,到这说我不适合这个工作,直接给我辞退了,我要怎么办?

突然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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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9

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立即请求书面通知。务必每天上班,不需书面通知劳动关系终止。拒绝办理辞职手续。

你可以要求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的工资。

2,弥补社会保障

3,违反劳动法,两次经济补偿,正常是0, 5个月,两次是一个月。

4,提前一个月不通知。

经济补偿=离开前4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时间(平均工资算法:每月的所有工资数,即个人保险前的公积金和公积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书写的,书面劳动合同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自雇用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第八十二,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第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中的劳动年限和年满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不满一年以上六个月以上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将支付给劳动者一年或者六个月以下。依照《劳动法》第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中的经济补偿标准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条法律。

拓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中的劳动年限和每年支付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不满一年以上六个月以上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将支付给劳动者一年或者六个月以下。经济补偿是补偿的两倍。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要求;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玩忽职守,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劳动者和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时,对单位的工作完成有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因本法第1条第第二十六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中的劳动年限和年满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不满一年以上六个月以上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将支付给劳动者一年或者六个月以下。

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工资,市辖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职工每月工资平均为十二倍,经济补偿最高年限额不超过1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人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法第第八十七条。RER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

(第八十七)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赔偿标准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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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0
当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的通知书。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你可以要求一些补偿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2、补交社保
3、违反劳动法辞退,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正常是0.5个月,两倍就是一个月。
4、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4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8-25
工资也发给我那我怎么办?我在这里上班没有打卡?时间到了就下班因为老板是昨天24下午4点突然把我给辞退,我是17年3月份进厂,到2018年8月24号下午4点半请问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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